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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首爾19日電) 南韓總統朴槿惠今天為政府對世越號船難處理不當道歉,宣布解散飽受外界批評的海洋警察廳。

朴槿惠在電視全國演說表示:「身為總統,我要為南韓人民的生命和安全負責,我誠心向所有受害者道歉。」

「這起意外的處置失當,最終責任在我身上。」語畢,朴槿惠對著電視攝影機深深一鞠躬。

南韓客輪世越號4月16日傾覆沉沒,造成約300人死亡,死者多數是學生,衝擊朴槿惠的支持度。

她也說:「我已決定解散海洋警察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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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歲月號」船難死傷慘重,南韓總統朴槿惠19日針對此事發表全國談話,她難過落淚道歉,並強調絕對會負起全部責任,至於事發後飽受批評的海岸防衛隊,朴槿惠也在此次談話中宣布解散。

歲月號沉船導致300多名乘客喪生,且死亡人員多是學生,南韓總統朴槿惠今在青瓦台對此事發表談話,直言「作為總統,我要為南韓人的生命安全負責,我對所有罹難者表達誠摯歉意。」

朴槿惠在談話中,更兩次在鏡頭前鞠躬道歉,說到激動處更是哽咽落淚。而歲月號發生後,救援不力的海岸防衛隊飽受抨擊,朴槿惠今也宣布解散海岸防衛隊,而海防隊原先的救難職務會轉交給新成立的國家緊急安全部門負責,至於海防隊的案件調查職責將由國家警察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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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大統領是朴正熙大統領的女兒, 果然是有其父必有其女, 而且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朴正熙是喝醉以後才會發瘋, 朴槿惠可能還沒喝酒就能發瘋了.

韓國海洋警察廳, 簡稱韓國海警, 在東亞地區的規模僅次於日本海上保安廳."主要工作包括海上巡邏警戒、經濟海域與漁業維護、警戒驅逐不法侵入船隻、防堵海上不法活動、海難救助、污染防制與海洋環境保護、海上交通安全維護等等;韓國與鄰近國家的經濟海域、領土與漁業糾紛(包括經濟海域重疊、與日本的獨島爭議以及驅逐中國、日本漁船越界捕撈等),都由 韓國海警擔任第一線處理. 現下擁有各型船艦近三百艘, 飛機二十餘架, 員額約一萬人. 這種尺寸的組織, 居然一聲解散就解散了. 以現今的趨勢來看. 一支獨立, 半軍事化的海上執法力量可以說是現代化國家對海洋行使主權的必需. 畢竟在海上面對的對象除了一般的歹徒之外, 隨時可能出現的還有其他國家的武裝力量或是公務機關. 而在海上執法也不像在陸上那麼單純, 一艘警艇的指揮官, 光是一個船藝就需要長時間培養. 更別提執法時所應具備的國際海事法規甚至國際法知識了. 當然啦, 韓國海警一直到2004年以後才有獨立的基礎訓練機構, 在那之前, 海警的基礎訓練是由警校執行, 撥入海警之後才去做相關的專業訓練. 這樣的模式雖然沿用了數十年, 但在實務上, 不論在訓練時程或是成效都可能有不足之處. 也證明了海警與一般警察之間在所需的知識與技能方面確實存在明顯差異. 如此率爾分拆合併之後, 對韓國的海上執法能量必有衝擊, 衝擊的大小又該如何來估計?   

朴槿惠做此決定的背景來自於歲月號船難中, 海警的救援不力而飽受批評. 我無意為韓國海警開脫, 不過雖然說海警的任務之一就是海上救難, 但是不光是韓國海警, 各國海警或同等的海上執法機關在面對類似歲月號這樣的船難時, 所面對的困境是一樣的. 海上救難不是有人有船就好, 光是一個拖船出淺就需要多少知識在裏頭. 對各國來說, 建構海上執法組織時, 第一時間必定是巡防重於救難當無二話. 但是除非設立海上救難專責機構, 否則海上執法機構對於海難救助的專業能量就必須要具備或建立完整計畫調用以應對發生的災害. 在事件發生之後, 韓國海警的應對當然有可議之處, 但是在對救難職責履行不佳的評議當中, 以此對海警全面否定與加以策勵要求之間, 朴槿惠顯然選擇了前者作為回應. 這個反應是否有健全的邏輯加以支持不得而知, 韓國的海難救援能力是否會隨著權責部門改隸到新設的高級單位而加強也有待觀察, 但是對於海警其他部門的處理則直接毀棄了一般所認知海陸分立, 統一事權以提升效能的原則. 以局外人的觀點來看, 整個政策是有點棄卒保帥的意味在. 我個人認為, 救難單位以外, 現在被分拆得七零八落的海警單位會在一段時間以後又重新整合回來. 畢竟海警的存在來自於被需要, 韓國海警長時間與日本海保互別苗頭, 現在又要與中共的海警在鄰接海域互相守望. 需求擴大的同時, 卻將海警地位與能量直接解散壓低則顯非正論, 不足為訓.        

換個角度來說, 韓國的船難證明了救難行動當中, 海運從業人員的責任感與第一時間的臨場反應是成敗的基石. 其後則才是外來救援的能量良窳. 歲月號船難當中的利弊得失已有許多事後諸葛多所著墨, 在此略過不提. 對台灣來說, 最近一次牽涉到乘客的大規模船難是1990年發生在日月潭的觀光船沉沒事件, 發生在海上又要再往回推到1977年花蓮港的拖駁沉沒事件. 90年代迄今, 零星的貨船沉沒事件不管在規模上與困難度都無法與歲月號事件比擬, 而在台灣周邊營運的海運業者也不乏操作能載運上百乘客的中大型客輪. 雖然說我們比韓國多了國家搜救中心去統合軍警方與民間相關搜救支援, 但是真碰到像歲月號船難這樣的事件, 碰到那樣無責任無道義的船員做出那樣豬一樣的處置, 人命損失必然一樣慘重. 台澎金馬都是四面環海, 海難救援能量寧可不用不可不備. 嚴格說起來, 海巡目前的執法船隊並沒有專用救難艦艇, 透過國搜中心, 把一般商漁船排除之後能尋求的支援大概是海軍有幾艘非常老舊的大字號救難艦跟艦隊拖船, 港務局手上有一些消防船跟小拖船, 加上民間的作業駁船, 其他還有什麼? 我是在想, 在地上都要分警政署跟消防署了, 海難救助與海上執法全要海巡一肩扛起是否太過? 如果談組織太沉重, 至少現在國搜中心跟海巡署是不是該告訴納稅人, 對客輪船難, 除了回收遺體之外, 你們該能做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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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cav5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